明代五十两 金锭
明代 “嘉靖四十年十月内户部造足色金一锭五十两重”金锭
该金锭重1873g,为目前仅见,品相完美,极为珍罕,
在2008年4月28日北京嘉德2008春季拍卖会“金银锭”专场中,以280万元人民币的价格成交。
明代黄金主要来源于金矿开采、赋税、海外贸易等,金矿基本是由皇室控制的,并用太监监理;明代五十两金铤发现极为少见,据考古记载,湖北钟祥明代梁庄王墓曾出土两件,山西历史货币一书曾著录一件。 据史书记载:明代神宗时,曾派大批太监到各地督开金矿,收敛了大量的黄金,同时,黄金课税也是相当重的, 例如,在永乐二十一年(公元1423年) 黄金税课高达五千余两,它不仅反映了金矿的重税,同时也折射出黄金开采的量是巨大的,郑和下西洋的时候也为皇室采办了黄金、宝石、珍珠等珍贵物品,免得用昂贵的代价在国内向外商或私人购买。 明代主要用以皇室和国家的开支、赏赐、储藏及制作黄金器皿等,由于皇室贵族对金银的偏爱,纷纷贮藏黄金和白银,如严嵩被籍没时,查得黄金三万余两,白银三百万两,和其他珍宝价值数百万,另外,明代定陵曾出土十两金锭六十件,五十两至二十两银锭六十五件,北京海淀明代武清侯李伟夫妇墓出土不少金银锭,这便是一个很好的说明。